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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”申报公示
Release Date:2016/11/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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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由省政府设立,旨在培育和发展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,构建完善产业发展支撑配套体系,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,该专项申报要求极其严格,且竞争激烈。目前,豪森集团已累计承担国家各级技改项目近20项,标志着国家各级主管机构对豪森技术创新能力的充分肯定,对于公司制剂国际化进程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。

  “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”是按照明确的创建目标,通过积极广泛开展创建活动,努力做到商品货真价实、服务热情周到、顾客放心满意,经市物价局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,初审合格的报省物价局进行复审,由省物价局最终认定、命名、表彰的关于企业信用评价的荣誉称号。

  “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”的申报条件是:1、有健全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及运转正常的价格组织机构,并建立相应的价格台帐资料;2、自觉遵守价格法规政策,提倡正当的价格竞争,自觉抵制价格欺诈、低价倾销、哄抬价格、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;3、模范执行价格主管部门的明码标价或收费公示规定,积极推行明码实价,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;4、认定周期内没有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记录;5、有完善的消费者价格投诉处理机制,公布举报监督电话,投诉办结率为100%;6、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申报创建“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”的公告牌和意见箱,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。

  根据本公司的创建情况,对照上述标准,认为已基本符合“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”条件要求,现已申报“2015-2016年度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”,根据要求现进行申报公布,敬请本单位员工和广大消费者监督。如有意见,请于2016年11月30日前向市物价局反映。

 

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

  监督电话:0518-83099566

  连云港市物价局监督电话:85410158